欢迎访问山东美NG体育阳篷厂官方网站!
语言选择:

ng体育软件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 JGJ2372011

发布时间:2024-03-25 22:17浏览次数: times

  现批准《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237-2011,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7、7.3.4、8.2.4、8.2.五条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规定。   Technical code for solar shading engineering of buildings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筑遮阳设计;5结构设计;6机电设计;7施工安装;8工程验收;9.维护。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方案(第一批)〉根据《通知》(建标[2007]No.125)的要求,标准编制小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照相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涂逢祥祥 白胜芳 杨仕超 冯雅 许锦峰 刘强 段恺 张树君 崔旭明 赵士怀 朱惠英 刘月莉 陆津龙 卢求 刘翼 任俊 孟庆林 张震善 王涛 蔡家定 邱文芳 程立宁 梁世格 胡白平 许增建 王述裕 陈威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本规范的管理和强制性规定的解释,北京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具体技术内容。如果您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将其发送给北京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南苑新华路1号,邮编:100076)。如果您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将其发送给北京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南苑新华路1号,邮编:100076)。   百度文库:http://wenku.baidu.com/view88888808880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html?from=search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吴德绳 金鸿祥 陶驷骥 杨善勤 王庆生 刘加平 钱选青 王立雄 刘俊跃 王新春

1.0.3  建筑遮阳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和维护,除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1.0.1  为规范建筑遮阳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实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质量保证,制定本规范。 2.0.9  外遮阳系数 outside solar 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SD)     在给定条件下,玻璃、外窗或玻璃幕墙的太阳能总透射比与标准玻璃(3mm透明玻璃)相同面积的太阳能总透射比。 2.0.10  外窗综合遮阳系数 overall 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SCW)     建筑的透明外围护结构相同,有外遮阳时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热量与无外遮阳时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热量之比。 3.0.3  建筑遮阳的形式和措施应根据区域气候特点、经济技术条件、房间使用功能等因素确定,并满足夏季遮阳、冬季阳光入射、冬季夜间保温、自然通风、采光、视野等要求。     考虑到窗户本身和窗户建筑外遮阳装置综合遮阳效果的系数,其值为窗户本身的遮阳系数(SC)与窗户相关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的乘积ng体育软件。

    2  对于公共建筑,外窗综合遮阳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年有关规定。     1  对于夏热冬暖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和寒冷地区的居住建筑,外窗综合遮阳系数应分别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严寒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有关规定: 4.1.1  建筑遮阳设计,根据当地地理位置、气候特点、建筑类型、建筑功能、建筑造型、透明围护结构方向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遮阳形式,选择外遮阳。 3.0.5  遮阳装置的类型、尺寸、调节范围、调节角度、太阳辐射反射比、透射比等材料的光学性能要求应通过建筑设计和节能计算来确定。 4.1.3  建筑不同部位、不同方向遮阳设计的优先顺序可根据其太阳辐射,依次选择屋顶水平天窗(照明屋顶)、西、东、南窗;必要时,北回归线以南地区也应遮阳。 4.1.3  建筑不同部位、不同方向遮阳设计的优先顺序可根据其太阳辐射,依次选择屋顶水平天窗(照明屋顶)、西、东、南窗;必要时,北回归线以南地区也应遮阳。 4.1.2  遮阳设计应考虑采光、视野、通风、隔热和散热功能,寒冷地区不应影响冬季建筑物的阳光入射。 4.1.5  采用内遮阳和中遮阳时,遮阳装置应采用能反射太阳辐射的材料,其角度和位置可根据太阳辐射情况进行调整。 4.1.4  遮阳设计应在夏季和冬季进行阳光阴影分析,以确定遮阳装置的类型。建筑外遮阳的类型可按以下原则选择:   4.2.1  整个窗户和玻璃幕墙的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进行JGJ/T 计算151的有关规定。 4.1.6  外遮阳设计应与建筑立面设计相结合,进行一体化设计。遮阳装置应结构简单、经济实用、耐用、美观,便于维护和清洁,并与建筑物整体及周围环境相协调。   SD'=1-(1-SD)(1-η*)                (4.2.4)式中:SD'——采用可透光遮阳材料的外遮阳系数; 4.2.2  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不同气候区民用建筑的外遮阳系数应为GB50189、《严寒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计算134有关规定,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中间遮阳装置的遮阳系数可以JGJ/T 计算151的有关规定。   SCW=SC×SD                           (4.2.5-2)式中:SCW——外窗综合遮阳系数;   SCW=SC                              (4.2.5-1)    2  外遮阳:

5.1.1  建筑遮阳工程应根据遮阳装置的形式、地域气候条件、建筑部件等具体情况进行结构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年有关规定。 4.2.6  窗帘外遮阳和中间遮阳装置与外窗(玻璃幕墙)表面平行,靠近外窗(玻璃幕墙)表面。与外窗(玻璃幕墙)结合后,综合遮阳系数和传热系数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计算151的有关规定。

5.1.3  对于长度超过4m的大型外遮阳装置,系统复杂,难以通过计算判断其安全性能时,应通过风压试验或结构试验,用实体试验检验其系统的安全性能。遮阳装置的风压试验和结构试验的实体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进行。 5.1.2  活动外遮阳装置和后固定外遮阳装置应根据系统自重、风荷载、正常使用荷载、施工阶段和维护荷载计算其静态承载能力。同时,在计算结构主体时,应考虑遮阳装置对主体结构的作用。当采用长度超过3m或系统重量超过100kg的大型外部遮阳装置时,应进行抗风振动和抗地震承载力验算,并考虑上述荷载的组合效应。   WkS=β1β2β3β4ωk                         (5.2.1)式中:WkS——风荷载标准值(kN/㎡); 5.1.4  活动外遮阳装置和后固定外遮阳装置应具有与主体结构连接的详细构件、组装和结构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β1-重现期修正系数,可取0.7;当遮阳装置的设计寿命与主体围护结构一致时,取可1.0;        Wk——遮阳装置安装部位建筑主体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kN/㎡),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值;带风感应的遮阳装置,风荷载可根据感应控制范围确定;     3  单项验算遮阳装置的抗风性能时,风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可取1.2~1.4;与其他荷载组合验算时,荷载分项系数可取1.0~1.2;       β3-遮阳装置兜风系数:柔软织物可取1.4、卷帘类可取1.0、百页类可取0.4,单个构件可取0.8; 5.2.4  遮阳装置的积水荷载标准值应根据实际蓄水情况确定,积水荷载分项系数可取10,与其他荷载组合验算时可取0.7。     1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遮阳装置的积雪荷载标准值应为GB 50009取值与重现期修正系数β1乘积计算;     1  对于长度超过3m的大型外遮阳装置,设计寿命与主体结构一致或接近时,应进行抗震计算。抗震结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抗震结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 5.3.3  采用风压试验或风荷载实体试验方法判断安全性时,遮阳系统在试验过程中不得断裂、脱落;试验完成后,有恢复要求的遮阳装置(指外遮阳百叶帘、遮阳面料)的残余变形不得超过1/200。 5.4.1  遮阳装置与主体结构各连接节点的锚固力设计值不得小于不利荷载组合计算的锚固力值的2倍,也不得小于30kn。     2  当遮阳装置的设计寿命不超过主体结构设计寿命的50%时,无论尺寸长度如何,都不能进行抗震计算,但应采取结构设防措施,防止地震次生灾害的发生。

5.4.4  锚固件不得直接设置在加气混凝土、混凝土空心砌块等墙体材料的基础墙上。当基础墙为不适合锚固件的墙体材料时,应在需要锚固件的位置预埋混凝土实心砌块。 5.4.3  遮阳装置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应根据锚固力的设计值和实际情况确定,并符合表5.4.3的要求。当遮阳装置长度大于或等于3m时,所有锚固件均应采用预埋方式。

6.1.1  遮阳装置所用电机的尺寸、扭矩、转速、最大有效圈或行程,以及正常工作时的功率、电流和电压应与驱动的遮阳装置完全匹配。 5.4.5  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及其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 按145的规定执行,并按一定比例抽样进行拉拔试验。

6.1.4  外遮阳装置使用的驱动装置的防护等级和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遮阳产品电力驱动装置技术要求》JG/T 276及《建筑遮阳产品用电机》JG/T 278的规定。

6.1.3  电机的防水防尘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中IP44等级的规定。 6.2.4  电机驱动外遮阳装置。安装风速和雨水传感器时,传感器应放置在被控区域的凸出处,无遮阳。传感器的位置应充分反映该区域内遮阳产品的气象状况,必要时可增加阳光自动控制功能。 6.2.1  大于3m的大型外遮阳装置应由电机驱动ng体育网页。根据使用要求或建筑环境要求,选择建筑遮阳装置的控制系统。对于集中控制的遮阳系统,系统应能显示遮阳装置的状态。 6.4.2  电机驱动遮阳装置应采取防漏措施,并保证电机接地线与建筑供电系统接地可靠连接。 6.4.1  遮阳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年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CJ 16的有关规定。遮阳装置的金属框架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系统可靠连接,连接部分应清除非导电保护层。 7.2.3  堆放场地应防雨、防火、坚实、干燥。储物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防雷措施,遮阳产品应按安装顺序排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2.1  遮阳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土建施工单位检查现场条件、施工临时电源、脚手架、通道杆、安全网、起重运输设备,测量定位,确认是否具备遮阳工程施工条件。 7.3.4  遮阳装置安装前,后锚固件应在相同条件下的主体结构上进行现场见证拉拔试验,并符合设计要求。 7.2.4  根据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检查预埋件、预留孔洞和管道线等是否符合要求。如果预埋件位置偏差过大或未设置预埋件,应制定补救措施和可靠的连接方案。 7.3.9  遮阳装置安装完成后,应分别进行调试,然后进行整体运行调试和试运行。调试应达到遮阳产品的平稳伸展和恢复,开关到位,限制准确,系统无异响,整体运行协调,满足安装要求,调试结果应记录。 7.3.8  电气安装应按设计进行,并检查线路连接和传感器位置是否正确。电机和遮阳金属部件应接地保护,线路接头应绝缘保护。     1  各单位工程、同品种、同厂家、同类型、同规格的遮阳装置,每500对遮阳装置应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幅也应分为一个检验批; 7.3.10  遮阳安装施工安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

8.1.5  建筑外遮阳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主要材料和部件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有中文标志的出厂质量证书、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实确认。

    2  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外遮阳装置,由监理(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其特点和数量协商确定。

    2  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外遮阳装置,由监理(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其特点和数量协商确定。 8.2.2  遮阳系数、抗风安全荷载、耐雪安全荷载、耐水荷载、机械耐久性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8.2.1  进场安装的建筑遮阳产品及其附件的材料、品种、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2  遮阳装置的抗风安全荷载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遮阳产品抗风性能试验方法》JG/T 239进行检测。     1  遮阳装置的遮阳系数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遮阳热舒适、视觉舒适性能与分级》JG/T 277 进行检测。     4  遮阳装置(遮阳篷)耐积水荷载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遮阳篷耐积水荷载试验方法》JG/T 240检测,荷载等级应根据设计确定。     3  遮阳装置耐积雪安全荷载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遮阳通用要求》JG/T 274-2010附录B进行检测。 8.2.7  设置风感控制系统的遮阳装置,风感控制系统的品种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风速测量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危险风速下的遮阳装置应按设计要求收回。     5  遮阳装置的机械耐久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遮阳产品机械耐久性试验方法》JG/T 241检测,根据设计确定性能等级。 9.0.1  遮阳工程竣工验收时,遮阳产品供应商应向业主提供《遮阳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并包括以下内容: 8.3.1  遮阳装置的外观质量应干净光滑,无大面积划痕、碰撞等外观缺陷;织物无褪色、污渍、撕裂;型材无焊缝缺陷,表面涂层无脱落。 9.0.4  遮阳装置的定期检查、清洗、维护、润滑和维护应按供应商提供的使用和维护说明书进行。 9.0.3  遮阳装置交付使用后,业主应按照《遮阳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及时制定遮阳装置的维护计划,并定期进行维护。   fs=λ×f                         (A.0.1) 式中:f——本规范第5.2节规定的荷载设计值(kN); 9.0.6  遮阳装置的使用和维护人员应定期检查遮阳装置的机械性能和连接部位的腐蚀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和维护。     2  根据风荷载的分布,采用静加载法施加风荷载,先按风荷载设计值的75%进行分级加载,再按试验荷载进行加载; A.0.2  试件应选用设计工程中载荷相同的大型典型构件单元,试件应包括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部分。     4  加载和卸载试件后,应观察试件的损坏情况,并记录试件卸载后的残余挠度和残余变形。     3  加载前,测量部件的原始挠度和连接部位的初始位置,测量部件的挠度和连接部位的位置,测量仪器可能损坏或损坏的挠度和部件位置;     2  遮阳构件周围与静压箱体应柔性密封,柔性密封不能阻碍遮阳构件的运动,影响变形;                            (A.0.5) 式中:fs——风荷载试验值(kN);        风荷载设计值至少分为5级加载至75%风荷载设计值,每级至少维持10s,试验荷载加载应从卸载状态一次升至目标值并重复三次;     3  应采用分段加压法施加风荷载,先按风荷载设计值的75%进行分级加载,再按试验荷载进行加载。     5  加载和卸载试件后,应观察试件的损坏情况,并记录试件的残余挠度和连接部位的残余变形ng体育官网。     4  加载前,应先测量构件的原始挠度和连接部位的初始位置,每次加载时应测量构件的挠度和连接部位的位置;当测量仪器可能损坏或损坏时,可以不测量测试载荷加载时的挠度和构件位置; B.0.1  当遮阳工程采用带风速感应系统的遮阳装置时,工程验收时,应对风速感应系统进行现场试验。 A.0.7  在结构静力试验或风压试验中,试验荷载下遮阳构件的相对挠度不得超过1/100和设计挠度值,试验后遮阳构件和连接件不得损坏。

    5  打开轴流风机时,应按1m/s为台阶进行梯状加载,每次风速增加后,应在此风速下平稳运行3min~5min,记录遮阳装置回收或打开时的风速。     1  轴流风机应在1m距离产生稳定的风速,可通过变频或无级调速产生遮阳装置风速感应系统的设计风速,风速应稳定;     2  将试验结果转换为蒲福风力,不得大于遮阳装置技术资料中规定的回收或打开的感应风力。

    1  同一遮阳装置应进行三次试验,以三次试验中遮阳装置恢复或打开时的最大风速为试验结果;

NG体育微信扫码 关注我们

  • 24小时咨询热线0531-85325386

  • 移动电话15866798212

版权所有©2016 山东NG体育遮阳篷厂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张庄路千宝装饰材料市场 备案号:备案号: 鲁ICP备2022040889号-1 | xml地图 | txt地图 | html地图  网站地图